一名消費者十三日到消基會台南工作室申訴,表示他逛家具展下訂買了一個床墊,後來反悔想退訂,以還在「七天鑑賞期」為由要求業者退還訂金,但遭業者拒絕。 消基會表示,是這名消費者認知有誤,以為購物都適用消保法「訪問買賣」規定;事實上因他是自己去逛賣場,事先已有預期心理買家具,所以不適用七天無條件退 貨的保障。
 這名消費者日前去逛家具展,看中一個售價二萬多元的床墊,付了三成訂金。但是回家後他就反悔了,因為他七月才要搬入新家,現在買還太早,希望解約退訂。
 該消費者向消基會志工表示,「不是有七天鑑賞期嗎?」他是在七天內退訂,應該可以無條件解約,但是業者卻不讓他退貨,才氣得向消基會申訴。
 消基會表示,這名消費者跟很多消費者一樣,搞錯「訪問買賣」規定,以為只要購物就可以七天無條件退貨。事實上,這規定只適用在「不預期的情況下被推銷」,例如去逛家具展被推銷套書、或是在電腦展被推銷婚紗包套等就可適用,但逛家具展買床墊就不適用。
 不過消費者付了售價三成訂金,業者若全部不退也違法。根據民法規定,最多只能沒收售價兩成訂金,消費者可要回另外一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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